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在不满意问题征集平台的留言。关于你反映的“小区私自拉电给电动车充电”的问题已收悉,新区迅速组织木陇街道相关负责同志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现将核实情况如下:
(一)核实情况。2021年8月9日,收到留言信息,街道派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通过核实木陇街道步马安置区C区9栋二单元303室,C区9栋二单元502室,存在居民私自搭线进行充电现象,反映情况属实。
(二)办理意见。一是通过现场联系充电居民。并向其宣传私自搭线充电的危害,充电居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不再私自搭线充电;二是木陇街道步马小区现已组织安装充电设备,设备正在在调试中,调试好后将进一步规范做好充电安全管理。
黔西南州义龙新区党工委政治部
2021年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