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非常感谢您在不满意问题征集平台留言。您所反映的“六盘水市钟山区大连路凤凰街道市检察院对面凤凰新苑公租房小区地下停车场,一个小区3栋楼共用停车场确划出两个停车场,收费不同且高、基础环境还差,刚停进去的车,一天时间不到,车上到处都是灰,希望相关部门核实处理,还小区业主一个合理的收费标准、停车环境”的情况,经组织相关单位开展现场查看与研究处理,现将具体的处理情况向您回复如下:
针对地下停车场收费价格不同且高的问题,区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到凤凰新苑开展调查核实,凤凰新苑属于公共租赁住房,地面以上房屋由凤凰街道和区住建局管理,地面以下归个人所有,凤凰新苑小区目前共计三栋楼,地下停车场产权所有人将凤凰新苑小区的地下停车场划分为两个区域(1号楼地下停车场,2、3号楼地下停车场)属不同的两个承包人进行收费管理,价格按照自主定价收费。根据《贵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下放第二批省级政府定价项目的通知》(黔发改监调〔2015〕940号)第一条“放开32项政府定价项目”第9项“住宅小区非共有部分停车场收费”规定,该小区地下停车收费已放开价格,属市场调节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条第一款“市场调节价,是指由经营者自主制定,通过市场竞争形成的价格”,经营者可依据上述规定自主定价。因该小区是不同的两家公司,且是按照区域划分进行收费,区域不同,所以价格也会不同。根据《贵州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一条“本办法第五条中不同类型的场所使用同一停车场,且具体收费标准存在差异的,停车场经营者应当进行区域划分,不同的区域按照相应的收费标准收费,划分不清或无法划分的,停车场按照收费标准最低的类型收费”的规定,该停车场收费符合上述规定,不存在乱收费问题。
针对停车场基础环境差的问题,属地凤凰街道现场督促停车场管理方开展环境整治工作,督促保洁人员加强卫生清扫、保洁,目前停车场管理方每周对停车场进行两次清扫保洁,确保停车场环境干净整洁。
附件:相关工作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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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山区精神文明办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