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明办:根据多彩贵州网不满意问题:“我是六盘水市水城区老鹰山陆家坝村村民!我家旁边的企业(旗盛焦化厂)每天排放黑黄浓烟、废气往我们家里飘、焦灰弄得门窗上到处是、每天日夜生产发出巨大的噪音严重影响我们的生活,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没人管制!求助政府查实、管制!给我们一个正常的生活环境”反映的问题,六盘水市水城区精神文明办现作出以下答复:在多彩贵州网上网民反映问题之前,该网民已通过“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市长留言反映“旗盛焦化厂污染”网络舆情案件收悉,我区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部署,由市生态环境局水城分局牵头,区能源局、老鹰山街道配合,成立联合工作专班,对网民反映事项进行调查核实处理,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历次反映问题办理情况:
经核查,该网民在市长留言板留言前从2019年至今,其本人及家人曾多次通过“12369”信访热线、新浪微博、投诉等方式反映旗盛焦化厂环保污染问题。
2019年1月31日,该网民的老公组织22名群众联名举报旗盛焦化厂,反映旗盛焦化厂污染问题,2019年2月12日,区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人员现场向涉及群众、居委会工作人员、企业负责人核实有关情况,该网民老公2018年在该公司担任运输车队队长,后来因为车队长更换他人,2019年春节前该女士及丈夫多次到该公司,要求其本人的运输车辆享受运输不排队的特殊待遇,但遭到企业拒绝,后经居委会工作人员协调未果,该网民老公组织周边群众联名举报旗盛焦化厂污染问题。2019年2月12日,针对反映旗盛焦化厂问题,水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对该公司外排烟气进行监测,监测报告(水环监执报〔2019〕01号)显示该公司生产过程中外排烟气烟尘浓度为81.646mg/m3,烟气颗粒物超出《炼焦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6171-2012)标准限值30mg/m3的1.7215倍。区生态环境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该企业处以罚款10万元,并责令该公司对存在问题立即开展整改,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后经多方协调,旗盛焦化厂满足该网民运输要求,该网民撤回信访投诉案件。
2020年4月24日,该网民再次向区生态环境部门提交举报信,反映“旗盛焦化厂废气、噪音污染”问题。水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于2020年5月20日在旗盛焦化厂区四周布置6个监测点位对该企业开展全方位监测执法,监测报告(水环监执报〔2020〕14号)结果显示:外排烟气1号点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均值0.07530mg/L、二氧化硫0.05930mg/L、氮氧化物0.062mg/L,其余点位监测值与1号点位相近,无组织排放烟气均未超标。对厂区烟囱外排烟气监测显示,外排烟气颗粒物浓度均值22.29mg/L、二氧化硫9mg/L、氮氧化物422mg/L,外排烟气烟气未超标,同时查阅旗盛焦化2020年第一季度委托监测报告,显示噪声、烟气均未超标。后经旗盛焦化厂和该网民双方协商处置后,该网民撤回信访投诉案件。
2020年9月,该网民组织周边居民向区生态环境部门提交举报信,反映旗盛焦化厂废气污染问题;2020年10月9日,该网民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投诉旗盛焦化厂废气污染问题;2020年10月30日,该网民通过微博发布“该焦化厂厂区冒黄烟视频”。针对该网民历次反映,水城区均安排区生态环境部门到现场进行处理,并站对旗盛焦化厂开展监测,监测结果显示无组织烟气达标排放,未发现超标排污情况。并组织相关部门针对该网民发布视频进行调查,对焦化厂立案查处,处罚款6.7万元,责令该焦化厂规范管理,做好环保设施建设,避免生产过程中冒黑烟。2020年9月旗盛焦化厂投入900多万改进地面除尘设备设施,对厂区烟气进行收集处理,现已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经调查核实,该网民及家人有5辆运输车辆在旗盛焦化厂内从事运输工作,该焦化厂运输车队共计65台,每天运输车辆需要排队运输,每辆车的每日运输量在1至2车,但该网民不满足于排队候车运输模式,认为她家居住在厂区附近,应优先照顾,不再排队候车。经区生态环境部门协调,旗盛焦化厂和该网民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该网民及丈夫向旗盛焦化厂签定了承诺书(大意:只要焦化厂照顾我们在里面拉货,外来车辆逐步减少,我们自愿撤回在环保部门的投诉),至此该信访问题处置完毕。
此次网民反映问题办理情况:
2021年7月14日,由市生态环境局水城分局和区能源局、老鹰山街道组成联合工作专班,就该网民投诉问题到该企业开展调查处理,经排查,旗盛焦化厂厂区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显示2021年7月14日0时至12时,外排烟气颗粒物浓度均小于20mg/L、二氧化硫排放浓度小于30mg/L、氮氧化物浓度小于300mg/L,排放浓度均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未发现厂区浓烟外排行为。
2021年7月16日,联合工作专班再次对旗盛焦化厂开展执法检查,该企业现场无违法排污情况,该企业提供厂区第二季度第三方污染物排放监测报告数据显示:厂区、厂界5个监测点位无组织排放:颗粒物浓度小于1.0mg/L、二氧化硫浓度小于0.50mg/L、氮氧化物浓度小于0.25mg/L、氨气浓度小于0.2mg/L、酚类排放浓度小于0.02mg/L、氰化物排放浓度低于0.024mg/L、硫化氢排放浓度低于0.01mg/L、苯并[a]芘排放浓度低于0.01mg/L。厂界有4个噪声监测点位,夜间监测低于50分贝、昼间监测低于60分贝,均达到相关标准。
2021年7月16日,联合工作专班到该网民居住处现场沟通协调,并就处理情况及建议进行现场答复,该网民对处理过程表示认可,但对处理意见不满意。鉴于该网民与该企业之间纠纷协调处理未果,建议该网民通过司法诉讼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六盘水市水城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