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文明办:
7月26日,有网民在《贵州文明网》“不满意问题征集”专栏反映“敖市镇双泉路天河KTV超时段经营、噪声扰民”的问题,我办及时责成敖市镇人民政府对此问题进行调查整改。现将问题回复如下:
一、问题调查情况
一是超时段经营问题。7月26日晚,敖市镇联合执法组到达天河KTV,通过向其法人代表廖红远了解情况,并走访询问了周边的商铺店主及住户群众,发现其确实存在超时经营,有时经营时间延续至凌晨两点左右的情况。
二是噪声扰民问题。经现场实地查看,并采取噪音检测等方式,发现其在进行营业时,部分门窗未紧闭,造成噪声外泄。同时由于KTV内各包房音量由消费者通过终端设备自行调控,声音分贝超标有一定的持续性和偶然性,加之商家隔音设备质量不够好、较为老旧,确实存在噪声超标污染的问题。
二、问题处置情况
一是超时段经营问题整治情况。由敖市镇联合执法组现场下发《消防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书》,要求其“营业时间不得超过凌晨1:00钟,合理安排休息时间。”并现场对天河KTV法人代表廖红远进行政策宣传及口头教育,要求其认真遵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切实履行企业责任,积极兼顾社会公益,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严格控制营业时间,确保不再影响周边住户群众正常休息,对存在的超时段经营行为进行限期整改。
二是噪音扰民整治情况。由敖市镇联合执法组现场对天河KTV法人代表廖红远及相关从业人员进行政策讲解,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噪音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加强管理,要求其经营时的音量不得超过环保部门有关规定,要通过技术手段统一调低各包间KTV终端设备的最高音量,并关小功放机频率并予以锁定。督促其对老旧隔音棉等隔音设备进行填充更换,并再次进行门窗排查,对不能关紧的门窗予以维修加固,以防噪音外泄。当出现或可能出现音量超标情况时,采取相关降音隔音措施,减小噪音分贝,不得构成噪声扰民,并责成天河KTV相关人员今后对在场消费者的大声喧哗行为进行规劝,降低对周边住户的影响。
黎平县文明办
2021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