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投诉单位: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投诉事项:投诉沿河县政府大院停车场节假日违规收取高额停车费、未按规定公示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与县城公共区域不一致、原收费文件已过试行期仍继续收费等问题。事实与理由: 1、违背全国政务停车场便民开放导向当前全国多地省、市、区政府机关停车场均落实周末、节假日对外来办事及旅游群众免费开放政策。沿河县政府作为政务窗口单位,不但不响应便民惠民倡议,反而在节假日对社会车辆收取高额停车费,与全国政务服务便民化、开放化导向不符。 2、五一假期停车收费过高,损害旅游形象2026年五一劳动节期间,本人到沿河县乌江流域旅游,将车辆停放于县政府大院停车场,共计停放9 小时,被收取停车费24元。该收费标准明显偏高,与沿河县优美的乌江风景、良好的旅游城市形象形成强烈反差,严重影响游客体验与地方口碑。 3、政府大院收费远高于县城公共区域,显失公平根据2024年 4月 16日《关于沿河土家族自治县城内公共区域停车位实施停车收费的公告》,县城公共区域停车位收费标准为:收费时段:8:00—22:00,22:00—次日8:00不收费;前 2小时内3 元/ 车位,30分钟内免费,每超1 小时加收1 元,连续停放24小时最高不超过12元。县政府大院作为全县政务服务窗口,停车场收费标准远高于县城公共区域,未体现政府公共服务的公益性与便民性,标准不一、显失公平。 4、停车场未按规定醒目公示收费标准,12345热线反馈不实沿河县政府大院停车场入口、出口未按要求设置醒目、清晰、现行有效的收费公示牌。本人就此事向铜仁市12345市民热线投诉后,相关部门反馈称“有文件、有公示”,并提供一张群众身着羽绒服的秋冬季节照片作为证明(见附件),该照片与本人5 月现场情况明显不符,核查不实、反馈虚假,未尊重客观事实。 5、原收费文件已过试行期,继续收费依据不足沿发改价格〔2021〕7号文件明确:本通知自2021年 8月 20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该文件试行期早已届满,在无新的合法有效收费文件、未履行新的定价程序前提下,停车场继续收费缺乏合法依据。投诉请求:立即停止沿河县政府大院停车场对外来旅游、办事群众的违规收费行为,退还违规收取本人的24元停车费;参照全国及贵州省便民政策,落实县政府大院停车场周末、节假日免费开放,执行与县城公共区域一致的停车收费标准;责令相关部门在停车场入口、出口醒目位置规范公示合法有效的收费标准,全面整改收费管理不规范问题;对 12345热线反馈不实、未如实核查现场情况的行为予以核查纠正,向信访人作出正式说明;废止过期收费文件,重新制定符合便民、惠民、公益性原则的政府大院停车场收费政策,并向社会公开。恳请相关部门依法依规核查处理,及时将办理结果书面告知信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