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15日,有网友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群众不满意问题征集平台反映:“盘水街道佳锦苑大门附近有未牵绳的狗乱跑”(问题编号:018824468)。收到问题反馈后,普安县立即核实,现将核实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一、核实情况
2026年4月16日,普安县精神文明办及时组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和所属街道等单位现场走访核实,网友反映问题点位在佳锦苑大门出口右侧,该通道与阳光新城小区相连接,经走访周边门店和周边自建房户,网友反映问题属实。该条狗是南山湖周边自建房户所养,目前狗主人已经圈养。自2025年以来,普安对城区及城乡结合部散养狗和流浪犬只开展常态整治,截止2026年4月,已经收(圈)养流浪犬只40余条,流浪狗的整治已初见成效。
二、处置情况
一是持续摸排打基础。建立工作台账,强化宣传引导,说明烈狗伤人的危害,夯实不文明养犬行为的思想基础,做到底数清、情况明,针对有关情况及时采取处置措施。
二是持续开展宣传引导。制作并张贴《文明养犬倡议书》、短视频在《文明普安》视频号和街道公众号常态化转播。在各窗口、单位人员相对集中地段、小区入口制定文明养犬标语广泛张贴。同时,各机关、各单位和部门在本单位职工中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形成党员干部带头,群众广泛参与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是合力处置成闭环。建立完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工作体制机制,各部门、辖区街道、社区各司其职,发现流浪狗流窜的情况,做到可引导、能处置、善处置,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附件:排查核实、走访图片
普安县精神文明办
202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