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雍县精神文明办关于对纳雍英伦城邦物业捆绑消费不满意问题的回复
尊敬的英伦城邦业主!
衷心感谢您对我县物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您反映的“纳雍英伦城邦物业捆绑消费,我位于英伦城邦9栋一单元2302房业主从购房以来都是空置状态,物业公司要求从购房起到今日所有物业费用,垃圾费用全部算给我,我从没享受任何服务,从装修日起物业费一分不会少,但是我没交房前的我肯定不认现在要进行装修,物业公司不给钥匙,妨碍我装修进度”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函告相关职能部门与你和物管沟通,现将沟通情况做如下回复:
一是你于2019年4月19日在英伦城邦小区购买9号楼1单元23楼2号房,2019年4月29日银行放款。购房合同约定正式交房时间为2019年12月28日,且房开公司也于2019年12月25日在公众号发布英伦城邦小区9号楼10号楼交房通知书(2019年12月28日交房)。你因自身原因一直未接房。你于2026年4月份到物业办理接房手续,物业公司明确表示2019年12月28日至2026年4月前的物业费(面积125.5乘以单价1.5元/平方乘欠费时间125.5×1.5×76等于14307元,因没装修给你按8折收取125.5*1.2*76等于11445.6元),但你不同意物业收费费用。
二是2026年4月29日早上,县住建局物业股工作人员组织你和物业公司进行协商,双方因意见不一致未能达成协议。英伦城邦物业公司收费标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且物业收费属于市场行为,住建部门不能直接干预,建议您收集相关依据通过司法程序进行维权。
三是物业管理公司与业主的关系需要大家沟通,建议你物业管理公司进一步沟通好,按照物业管理的相关要求,你没有装修房屋,可以不承担物业保洁、秩序管理的费用,但电梯维护、消防检修等公共管理涉及基础设施部分的,只要是业主,都要承担的,建议多沟通,实在不行,请求司法调节。
纳雍县精神文明办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