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
关于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群众不满意问题征集平台反映:普安县委大院后门民主街乱停放车辆,车子经过不方便,建议安装停车监管设备(问题编号:018668979)。现将核实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一、核实情况
收到问题反馈以后,县创建办立即组织县交警大队、县城管大队、网格包保单位、所属街道等相关部门现场核实,该路段系老旧小区,路面较窄,设有禁停标志,因基础设施不完善,无配套的停车场地,主要是沿线老住户车辆临时停放和到大院办事车辆临时停放,网友反映问题属实。
二、处置情况
(一)及时整改,强化宣传。现场联合交警、城管、网格包保单位等部门及时联系车主,对乱停乱放车辆进行清理,对涉事车辆驾驶员开展现场教育,引导其到附近停车场停放,由社区牵头,挨家挨户入户打招呼,进行文明交通安全教育宣传,规范该区域车辆停放。
(二)积极上报、科学管理。根据该路段的实际情况,由县交警大队开展交通基础设施调研,如符合安装违停抓拍设备,将在该路段安装违停抓拍设备,对附近的违停车辆开展处罚。
(三)强化巡逻,确保常态。增强该区域及其他老旧小区路段的巡逻频率,确保能够及时发现并处理违法停放行为。采取日常化管理和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原则,致力于短期内见到成效,中期加强巩固,长远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城市精细化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附:整改图片
普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