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
关于多彩贵州网不满意问题征集平台反馈:普安县阳光新城小区内有狗到处跑,极有可能会咬人(问题编号:018667088),现将核实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一、核实情况
收到问题反馈以后,普安县创建办立即安排人员与普安县阳光新城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联系,并组织城管大队、云盘社区、小区物业管理公司等相关部门现场核实,现场未发现该犬踪迹,经物业管理公司、小区业主介绍,该犬为流浪狗,偶尔会流窜到该小区,未发现伤人事件,小区物业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后就会驱离,网友反映问题属实。
二、处置情况
(一)明确职责、规范管理。街道办事处负责养犬登记;卫健部门负责犬只健康检查和疫苗注射;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负责办理养犬登记证;公安部门负责联合相关部门对犬只伤人事件进行及时处置。
(二)全面排查、作好防范。县创建办牵头,县城管大队、涉及街道和社区对佳景苑、安居小区、金桥百汇小区等辖区不文明养犬情况开展全面排查,发现遛狗不牵绳等不文明现象,现场开展教育引导。一旦发现有小型宠物流浪狗,积极引导市民收养,对大型流量犬只,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和处置,确保不出现伤人事件。
(三)加大宣传、全面引导。通过在辖区张贴文明养犬宣传海报、入户宣传和工作微信公众号刊发倡议书、海报等线上线下的宣传方式,强化文明养犬的宣传,同时积极发动社会爱狗人士开展流浪狗收养和流浪狗救助公益活动,谋划流浪狗临时收容场所建设,开展流浪狗临时收容、代养。
(四)健全机制、常态管控。发动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建立流浪狗管控处置沟通机制,一旦发现,及时共享信息,确保第一时间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管控,杜绝不文明养犬和大型流浪狗伤人事件发生,给人民群众营造一个安全、干净、舒适的生产生活环境。
附:整改图片
普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办
2024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