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在不满意问题征集平台的留言。关于您反映的“贵阳市云岩区黄金路湾子巷13号二单元一楼违建”的问题已收悉,云岩区高度重视,立即将该问题转云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头桥街道办事处核实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云岩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头桥街道办事处接件后,立即派遣工作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核查,已向当事人下达了《综合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同时,社区居委会联系了当事人廖秀冰到现场,当事人说明该处房屋分为两部分,一部分砖混结构的房屋为上世纪八十年代至九十年代初在修建黄金路湾子巷13号大院的配电房,属原小区的配套设施;另一部分为当事人廖秀冰于2010年左右修建的钢架棚。目前,执法中队已要求当事人近期自行拆除,并对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如截止3月23日当事人未自行拆除,执法中队将依法依规进行拆除。
云岩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1日
附:
房屋情况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