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明办收到“关于网民反映雅园小区14至13栋之间有一车位被某户用旧摩托车私自占为己用”的问题投诉后,县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城管办市容执法中队队员对网民反映的问题进行核查,现将核查处理情况汇报如下:
在接到网民反映的问题后,于2017年6月26日下午对网民反映的雅园小区13至14栋之间全部停车位进行查看,并未发现网民反映的有旧摩托车停放占用停车位的现象。为继续深入核查,安排市容中队从6月26日起至28日采取每天巡查2次的工作方式到网民反映的地点进行查看,连续7天都未发现网民反映的问题。经走访和排查得知,以前确实有一辆摩托车停放在上述地点的停车位内,但不知什么原因车主已将摩托车开走。因此截至6月28日都未发现网名反映的情况。
下一步,我办将加大对上述地点的管理力度,发现上述类似问题将及时处理,避免再次发生网名反映的违规占用停车位问题。
特此汇报!
附件:巡查图片
剑河县文明办
2017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