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贵阳市车辆处罚条例不明确的回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从2011年9月19日开始,在贵阳市区一环路以内道路(含一环路:一环路是指北京路、宝山路、市南路、解放路、浣纱路、枣山路,一环路以内即指由上述路段合围的道路)继续实施小型客车(指9座以下载客汽车,不含9座,下同)按车牌尾号限行的交通管制措施。从2011年9月19日起,每日7:00至20:00,本市所有小型客车驶入本市一环路以内道路(含一环路)按照车牌(含临时牌照)尾号每周停驶一天。即当事人反映的本市小型客车在限行当日时是禁止行驶一环及一环以内道路的,而非分为驶入或驶出城。
贵阳市交通管理局
2016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