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贵州省交通厅管理局官网上查到本车被贵阳交警支队二大队开出的处罚,内容为:10393-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违法地点:贵惠路与解放路交叉口80米。
上图为该路段的禁停标志,但是下面有一段停车泊位内除外的提示,而该路段也有停车线,所以才停在该路段,如果该路段停车属于违停,希望能取消停车泊位内除外这样的字样,特别容易误导广大驾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