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群众:
您好!感谢您对西秀区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的关心和监督。针对您反映的“安顺市西秀区马槽社区悬挂《全国文明单位》称号与其未通过消防验收不符,请求撤销荣誉称号”的问题,我办高度重视,经认真对照《全国文明单位指标体系(2023年版)》及《全国文明单位创建负面清单》相关规定,现就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全国文明单位的申报创建程序
全国文明单位评选有严格规范的申报、审核、测评和审批程序。西秀区马槽社区获评的第七届全国文明单位,是按照“逐级推荐、层层审核、社会公示、择优评选”的原则,经基层申报、区级初审、市级复核、省级测评、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审批等规范程序产生的。在评选过程中,评选指标聚焦于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践行、党的建设和组织管理、思想道德建设、单位文化建设、优质生产经营服务、诚信守法、履行社会责任、优美环境建设、创建工作机制等10个测评项目。评选主要采取查看情况资料、说明报告、评价意见、图片资料,进行实地考察和调查访谈等方式进行。
二、关于消防安全问题的指标对应情况
您反映的“未通过消防验收”问题,对照《全国文明单位指标体系(2023年版)》及《全国文明单位创建负面清单》,不涉及“消防验收未通过”这一指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三条、第五十六条规定,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和消防安全检查,属于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的法定监管职责,我办已函告相关职能部门,该事项应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依规进行认定和处理。
三、关于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问题
您反映的“申报阶段隐瞒未通过消防验收事实”的问题,经核查,《全国文明单位指标体系(2023年版)》未要求申报单位提供消防验收合格证明。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创建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活动开展情况资料、图片资料、说明报告等。因此,不存在“隐瞒消防验收未通过事实”进行申报的情形,也不存在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问题。
四、关于牌匾悬挂与示范效应问题
全国文明单位称号是对单位在精神文明建设各方面综合表现的肯定,体现的是单位在理想信念教育、道德建设、文化建设、诚信守法、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的综合成效。马槽社区获评该称号,是辖区群众共同努力的结果。对于您关心的消防安全问题,我办已将相关情况通报给有关职能部门,建议其依法依规加强监管,督促马槽社区尽快完善消防手续、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为群众提供安全、放心的服务环境。再次感谢您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西秀区精神文明办公室
202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