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在不满意问题征集平台的留言。关于您反映“天柱县四中大门对面人行道上有早餐店占道宣传与经营”的问题已收悉,天柱县精神文明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现将该问题的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网友反映“天柱县四中大门对面人行道上有早餐店占道宣传与经营”的问题。天柱县市政综合执法大队高度重视,对存在的问题采取了相应措施,具体如下:
一是加强教育引导。针对网友所反映问题,天柱县市政综合执法大队作为职能部门,对占道宣传和经营业主耐心教育,引导经营人员文明有序从事经营活动,并帮助该店铺撤回落地招牌和桌椅等;二是合理设置临摊区。在人流量较大路段,在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利用空旷地段合理设置临摊区,切实解决经营者的需求;三是加强日常监管。天柱县市政综合执法大队牵头抓总,会同凤城街道、联山街道加大对县城区不文明经营行为排查力度,一旦发现,及时引导相关人员规范经营秩序、维护优美环境,共同营造良好的文明城市形象。
在此,感谢您的留言,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广泛收集居民意见,采取多形式、多角度方法,加大宣传教育引导力度,不断提升基层工作效能,提升居民满意度。
附件:部分整改后图片
特此回复
天柱县精神文明办
2024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