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在不满意问题征集平台的留言。关于您反映“黔南州荔波县塘地路两旁商家摆摊长期占道经营”的问题已收悉,荔波县精神文明办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玉屏街道、县综合执法、县交警等部门到现场处理,现将该问题的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一是加强宣传引导。安排社区和志愿大力开展“门前三包”宣传工作,与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20余份,让商户从环境整治的“旁观者”变为“参与者”;二是加强综合整治。安排县综合执法局加强巡逻频次,督促商户严格遵守“一米黄线”经营模式,确保规范摆摊。三是加强违停整治。安排县交警、县综合执法部门对违规停放的机动车和自行车进行处理,并常态化巡查,确保路段交通顺畅。四是开展回头看工作。县精神文明办将唐地路列入重点巡查范围,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派单处理,保障该路段治理成果常态长效。
特此回复
附件:整改后图片
荔波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4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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