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精神文明办:
2024年6月28日,有网友在“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群众不满意问题征集平台反映:黔西南州普安县农业银行门口,运钞车停放期间不允许行人通过,此处离人行道有一定距离,导致很多群众横穿马路,安全隐患极大,希望相关部门治理(问题编号:018587894)。现将核实处置情况回复如下:
一、核实情况
收到问题反馈以后,县创建办第一时间与县农业银行负责人娄应辉同志联系,并安排人员现场核实:普安县农业银行营业大楼属于老旧大楼,新办公楼正在装修中。因老办公大楼地理位置局限,无法设置专门的运钞车停车位。根据公安部办公厅印发的《保安武装守护押运服务安全操作指南(试行)》第五章第三十二条、《保安守护押运公司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押运车到达客户单位后,驾驶员将押运车停至客户单位附近视频监控下的指定停车位”;“保安守护押运公司为银行业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事业单位提供送款和现金押运服务,被服务单位没有设置对外封闭的运钞车停放区的,应当实行武装护卫制度”要求。为了实现全方位无死角监控运钞车和最大限度缩短搬运距离保证押运现金的安全,运钞车到达普安县农业银行营业大厅门口前送款时,需临时停靠在贴近农业银行营业大厅门口的马路旁并设置5米的临时警戒区域,警戒时间为5分钟左右。
二、处置情况
(一)普安县文明创建办立即责令农业银行明确2名相关人员在运钞车临时停靠银行门口期间,在警戒区域外周边进行市民朋友引导,确保安全通行。
(二)普安县农业银行将于10月份搬迁至普安大道西街路段新办公楼(注:目前正在装修),且新办公楼设置押运车专用车位,搬迁之后不会出现影响行人通行情况。
特此报告
普安县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