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在不满意问题征集平台的留言。关于您反映“云岩区中坝路熙山郡小区乱收费”的问题已收悉,云岩区高度重视,立即将该问题转云岩区住建局、三桥路街道办事处核实处置,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云岩区住建局、三桥路街道办事处接件后,针对网民朋友投诉“贵阳市云岩区中坝路熙山郡小区,同样一个小区,物业停车费区别对待”问题,立即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到熙山郡小区进行调查了解。经过调阅该小区一期、二期《商品房买卖合同》,明确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内有详细条款对停车费问题进行了说明,在一期购房合同中: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中,已有对停车收费的标准;在附件十二“补充协议”第九条中,已对停车场归属权已有明确。在二期购房合同中:第九章“前期物业管理”第二十三条第二款中,已有对停车收费的标准;在附件十二“补充协议”第九条中,已对停车场归属权已有明确。物业按照合同约定(一期合同:地上停车管理费140元/月,地下停车管理费200元/月;二期合同:地上停车管理费200元/月,地下停车管理费300元/月)收取相应停车费,做好现场管理、服务工作,且一期收费标准于2019年4月进行了公示(见附图),因熙山郡二期是2022年2月交房,目前在收房、装修阶段,暂未对停车费情况进行公示。业主与房开双方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房开履行明码标价且公示告知的义务,小区停车收费即按照合同约定来进行收取。
熙山郡一期《商品房买卖合同》部分内容
熙山郡一期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公示牌
云岩区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