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文明办:
针对网友在多彩贵州网“不满意问题征集”栏目咨询“赫章县易地搬迁每户补贴多少,自己拆除旧房补贴多少”的问题,赫章县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县移民局调查核实,现将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指挥部办公室关于修订<贵州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宣传提纲><贵州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贵州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指南>等文件的通知》(黔迁指办发〔2017〕8号)中《贵州省“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实施指南》第6章资金管理6.1资金补助明确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补助标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2 万元,同步搬迁非贫困人口人均住房补助1.2万元,拆除旧房奖励人均1.5万元,配套基础设施人均投资2 万元,原宅基地复垦人均3000元(旧房由搬迁群众自行拆除并复垦复绿经县级验收工作组验收合格的,复垦补助资金人均3000元直接兑现给搬迁群众,若由政府组织拆除并复垦复绿的,根据拆除复垦复绿难度扣除拆除复垦复绿成本<资金使用控制在2000元以内>,剩余部分兑现给搬迁群众)。搬迁群众自筹部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人均自筹2000元,同步搬迁的非贫困人口人均自筹10000元。住房补助和旧房拆除奖励资金全额由政府统一用于住房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由政府统筹用于建设集中安置点内部的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不直接兑现给搬迁群众,如有结余可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后续发展。
赫章县文明办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