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口深入推进“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

2018-10-23 16:04  来源:江口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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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栏

  《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出台以来,江口县认真按照省、市的决策部署,迅速启动,周密组织,多举措继续深入推进《条例》学习宣传活动。

  全面动员部署,确保有序开展。9月,县委宣传部再次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全县宣传文化系统班子成员、县文明委成员单位负责人、各乡镇(街道)宣传委员、文明单位(村镇)负责人、县属媒体负责人第一时间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会上,全文学习了《条例》,研究了贯彻落实意见;成立了由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任组长的“条例”学习宣传领导小组,制定了“条例”学习宣传实施方案,明确了学习宣传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具体措施等。目前,各乡镇(街道)、县文明委成员单位、县属媒体已制定了实施方案,保证了“条例”学习宣传扎实有序开展。

  抓好学习教育,提升思想境界。全县利用覆盖城乡的讲习所和道德讲堂为主阵地,105个县直部门、10个乡镇(街道)、104个村(社区)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进行再次集中学习。此外,还在30户以上的的自然村寨以开院坝会的形式向群众进行《条例》的宣传教育。通过这些灵活多样的学习形式,实现了《条例》学习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乡镇、进村寨,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教育氛围,使全县人民群众的的文明意识和思想境界进一步提升。

  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特别是县属媒体严格按全县实施方案,做强做细宣传工作。目前,全县已发放“条例”宣传彩册2000本,制作高炮广告10幅,宣传栏126块,微视江口刊发12期,县广播电视台在每天黄金时段定期播报,县门户网等转载《条例》全文及相关报道,确保学习宣传活动有特色、有声势、有效果。(吴乃云)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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