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溪区兴隆社区高度重视,于2018年10月29日社区综合执法办及辖区香江居委会人员到该地方核查,经现场核查该小区是个老旧小区,无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主体管理,是银桥房开公司委托给个体人员张贵生负责管理。
(一)该地方位于银桥小区院落;
(二)该小区的停车费收取是经过业主协商达成通过的每月每台车辆120元,收取的费用主要用于小区环境卫生保洁人员的工资和保安人员的工资及设施设备破损维护的费用,外来车辆不允许进入小区停放;
(三)社区综合执法办人员约谈管理人员张贵生,要求改进工作方式方法,要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解答不了的及时上报辖区居委会和社区服务中心给予及时解决答复。
兴隆社区服务中心
2018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