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当区阳晨美林小区11栋1楼业主擅自把公共区域围成自家小院,违章建筑面积达到三四百平方?请相关部门核实查证,还全栋业主一块净地。
高新社区服务中心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经查,市民所反映修建隔离墙占用公共区域的地址位于阳晨美林小区11栋1楼2号、3号房,通过查看当事人所提供的房屋规划平面图,已明确注明该区域为当事人花园使用地,与所购买的房屋使用年限同步,拥有使用权,为此特修建50公分高度隔离墙进行隔离。
乌当区多彩办
2017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