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高度重视。立即督促清镇市公安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置情况报告如下:
经核实,当事人反映的“不满意问题”系兰韵休闲吧经营过程中出现噪音扰民。该休闲吧位于我市城区云岭北路,附近有天水花园、农民新村等小区院落;负责人为潘勇,主要经营奶茶、啤酒、咖啡等;白天不营业,营业时段集中在夜间22时以后直至次日凌晨。民警在实地走访调查中,发现店内喝酒的人员存在大声划拳、高声喧哗、店内背景音乐播放音量过大等噪音扰民情况后,对休闲吧负责人潘勇进行了告诫并依法给予口头警告处罚,同时责令该休闲吧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对店面内外装修加装隔音装饰,不准出现因播放音乐音量过大扰民,晚上22时以后必须劝阻喝酒大声划拳的客人,在店内醒目位置制作拒绝噪音扰民温馨提示牌。
下一步工作中,我办将督促清镇市公安局将进一步加大对该休闲吧的检查力度,尽最大力度消除噪音污染。
附:告诫书、当场处罚决定书及工作照片
清镇市创建办公室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