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办对网友在多彩贵州网上反映的“遵义市保利未来城市的业主们,现在为了小孩要上小学,想把户口迁往保利社区,在符合户籍迁移的各项条件下,社区居委会以缴纳所谓“社区公益基金”的名义,要求强制征收3600元,否则不予办理。户籍迁移是否需要缴纳上述费用?收费依据我国哪条行政法规?社区居委会是否具有收费权……”的问题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龙坑街道办事处和保利社区对情况进行了解,调查核实,并落实整改,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保利社区2016年召开居民代表大会,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的要求通过保利社区居规民约,其第三条第6款对外来人员入户的管理做了明确的要求,也包括对外来入户人员收取公益事业资金,并对收取的公益事业资金使用作出规定,只能用做公益事业,用来慰问困难群众、贫困人员、关爱留守儿童和困难儿童及处理辖区内破损的污水沟等。例如:“六一”儿童节,社区买了文具20个、书包20个、体育用品若干等,同时也送去关爱资金一万元,送给留守儿童、贫困儿童,同时规定对社区的贫困群众、贫困党员的慰问金不低于200元。保利社区2017年3月—6月,收取公益事业资金5户10300元(郑辉:3600元、曹守成:2000元、王小霞:600元、赵爽:3600元、冯燕燃:500元)。
特此回复
遵义市南部新区创文办
2017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