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该案件领导高度重视,并立即安排市综合执法局经开分局队员前往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市综合执法局经开分局属于单一执法部门,并无让该施工工地停工的权利,根据《贵阳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规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只能对其无证施工扰民的行为进行查处。
自今年4月份起,综合执法分局共接到对该工地投诉2起:其中到达现场未施工1起,到达现场已停工1起。针对此次市民投诉内容,执法队员已到达该工地对其进行查处,若再发现其夜间施工,将对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对其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处罚。
经开区长效办
2017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