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网3月17日登载有人反映“凤冈县土溪联运车管理乱”的不满意问题(编号015503891)。我办已收悉,并立即责成县道路运输管理局进行调查处理,现将调查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1.经调查,土溪联运车在十里丫至石坝用私家车(五菱之光)转运乘客确有其事。
2.对该车(五菱之光)驾驶员曾某某及车队队长调查询问,在转运乘客中没有收取乘客任何转车费用,该行为不属于非法运营范围。
3.据调查驾驶员曾某某驾龄4年,准驾车辆B1,不存在实习驾照。
4.2017年4月7日上午9:00,组织各客运企业对该情况进行通报,对土溪联运车队队长进行了安全批评教育,并保证以后不再出现类似情况。将引以为戒并加大对各班线营运车辆的管理和安全教育。
凤冈县整脏治乱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