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接省、州文明办转来关于网民在《多彩贵州网》不满意栏目反映的问题,我县高度重视,并责成罗甸县运管局作好调查处理。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一、调查情况
经调查,被投诉车辆属新国线(贵阳)集团黔南分公司,车牌号:贵JT0389,39座;经营性质:包车客运;驾驶员:吴学军、陈仕杰。当次运输过程持“边阳至潮州”包车牌运行。2017年2月19日早上共装载37名乘客(35名乘客到潮州、2名乘客到惠州)从边阳发车,车票每人549.50元。2017年2月20日1时左右,车辆运行到惠州附近的高速公路时,2名乘客(一男一女,均是青年)要求下车,驾驶员以高速公路上不能上下旅客为由,没有停车。2月20日2时车辆行至瓦溪服务区,按照相关规定凌晨2时至5时停车休息,2017年2月20日8时左右到达潮州的潮州汽车站。然后驾驶员吴学军给了2名乘客50元钱,让乘客自行坐其他客运车辆到惠州。
二、处理情况
1、依照《贵州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客运经营者及其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的,即第六项侵害旅客合法权益和管理秩序,社会影响恶劣的行为的,依据本条例第四十八条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三项、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规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对新国线(贵阳)集团黔南分公司处以了1000元处罚。
2、责令新国线(贵阳)集团黔南分公司加强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方面的教育。
罗甸县文明办
2017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