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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在接到问题后转习水县交通局调查核实处理,交通局调查核实回复如下:
习水至二郎共有客运车8辆,其中:吉祥公司6辆(30座5辆、19座1辆)、城乡公司2辆(30座1辆、19座1辆),所有客运车辆因发班班次问题长期发生纠纷。主要是从习水发往二郎车辆在习水车站空车驶到二郎后不按规定的班次返回,二郎发往习水的车辆也不按班次返回,导致在二郎发车点多次发生堵车现象,经习水汽车站、二郎乡派出所等单位多次调解无果。
为规范习水至二郎客运车辆往返班线的经营行为,按照《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82号)的相关要求,习水县道路运输管理局于2016年12月20日召集习水汽车站、客运公司、经营业主代表就习水至二郎往返客运班线运行发班问题进行协调解决,会议明确:
为规范经营秩序,一是习水发往二郎的客运车辆在习水汽车站严格按发班时间,到二郎后按顺序返回习水,严禁不按时间从习水汽车站空车驶出;
二是二郎发往习水的车辆严格按的班次时间运营,在习水车站按次序发班,严禁擅自换班、调班和不按班次行驶,否则将按《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我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监管,督促车站场、客运企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责成经营业主依法依规经营,化解矛盾,确保我县客运市场稳定有序,让群众满意。
习水县文明办
2017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