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9月在紫薇城购房时,房开强行要求交纳2900元的天燃气初装费,并承诺半年能用,但业主们至今没用到天燃气,催促无果。请相关部门帮助解决。
经独山县房地产管理局与独山紫薇置业开发有限公司协调,答应退回已交天燃气初装费, 请到独山紫薇置业开发有限公司营销部退回费用。房开商联系人:龙之明,电话:0854-3366669。
独山县文明办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