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反映“六盘水六枝特区居民要求从旧居把电表移到新居,当地供电所要求缴费7百元的手续费,请相关部门给个权威说明,这个收费是否合理。”的问题,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我办接到网民反映情况后,责成六枝供电局立即调查核实,经调查,根据《供电营业规则》第二十六条规定,用户迁移后的新址不在原供电点供电的,新址用电按新装用电办理;迁移后的新址在原供电点供电的,且新址用电容量不超过原址容量,新址用电不再收取供电贴费,新址用电引起的工程费用由用户负担。
六枝供电局将电表迁移分为跨台区移表和不跨台区移表,即不垮台区移表只需到供电所申请,不缴纳任何费用,如需产生工程费用或其他材料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跨台区移表将按照新装用电办理,原址按终止用电办理(销户)。
受理新址用电报装,按照贵州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供电系统对外常规作业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4]1139号文)进行收费,城区单相表收费520元/套;农村地区单相表收费350元/套;城区三相表(不带电流互感器)收费2500元/套;农村地区三相表(不带电流互感器)收费1500元/套;城区三相表(带电流互感器)收费4500元/套;农村地区三相表(带电流互感器)收费3000元/套。由于无法与该客户联系,核实具体用电性质和移表情况,故700元费用是否包含材料、施工费等不能确定。
六枝特区创建办
2016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