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支持和关心,现就您所反映的问题予以答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富民小区商家扰民”一事,经调查,我县城管局并未允许任何一家在该处占道经营夜宵摊。关于加强对城区夜宵(夜市)的管理,一是城管局将调整人员配置,增派夜班人员,重点加强对县城区主次干道、重点场所的巡查和管理。二是调整夜班时间,将夜班巡查和值守人员的在岗时间向后调整至23时。下一步工作中,我县将联合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对占道、扰民、不规范摊点进行整治,营造一个良好的人居生活环境。
惠水县文明办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