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区住建局了解:恒大雅苑9栋2单元一楼业主9-2-101号罗凤华、9-2-102号黄亚萍、9-2-104号朱锦熹,在装饰装修过程中破坏原现浇底板、挖出回填土,为增加房屋使用空间降低房屋地坪标高。违反了《贵阳市装饰装修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未经原设计企业同意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企业提出设计方案,擅自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者明显加大荷载,拆改承重墙、柱、板和基础结果,拆除承重墙或者在承重墙上开挖壁柜、门窗洞口,超过设计标准增大荷载,在楼面结构层开凿洞口或者扩大洞口,为增加房屋使用空间降低房屋地面地坪标高。针对三户业主私挖地下室的违法行为,区住建局于2016年3月22日下达了《停止违法行为整改通知书》,要求业主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根据原设计施工图进行恢复。业主在停止施工一段时间后,于2016年4月16日又开始恢复违法施工。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又多次到现场阻止施工,业主于2016年4月22日至今一直未施工。在此期间,区住建局函告请乌当区城管局依据法规对恒大雅苑9#楼一楼住户违规装饰装修行为进行介入执法,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工作,停止业主违法行为。2016年5月10日,?5月23日区住建局工作人员到恒大雅苑9#楼2单元现场查看,开挖的地下室部分未进行施工,也未进行恢复房屋原状作业。下一步区住建局将协同相关部门继续制止三户业主私挖地下室的行为,并督促其对房屋开挖的部分按原设计施工图进行恢复。
乌当区多彩办
2016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