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反映问题已收悉,我区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现将整改回复如下:
由于交警部门不是非法营运主体管理部门,市交管局经开分局在执法管理上对“非法营运”违法行为缺少相应的处罚依据,在日常勤务工作中,只能对车辆在道路上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且在涉嫌非法营运车辆中有部分车主属于残疾或生活困难的群众,他们通常以“不懂法”或以政府理应扶持为由,在车辆被查扣时会采取过激行为阻碍执法,造成执法难度加大,加之车辆司乘人员相互包庇,在取证上也存在困难,因此不少非法营运车辆无视管理部门的查处。
针对该问题,市交管局经开分局在工作中也与辖区运管部门形成联动,采取专项整治与长效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模式,设置固定岗和流动巡查岗,联合运管部门加大对辖区涉嫌非法营运行为集中路段的打击力度。对涉嫌非法营运违法行为进行打击治理。针对占道违停车辆,市交管局经开分局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对违法驾驶员进行教育处罚。对涉及非法营运的车辆,市交管局经开分局将配合运管部门做好相关证据的收集,并移交运管部门做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切实加大对违法停车、乘坐黑车危害性的宣传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文明出行。
附:整治图片
经开区卫生长效管理办
2016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