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朋友:您好!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反映“铜仁市二中附近停车不给发票”的问题已收悉。现将有关处理情况回复如下:2016年2月初至3月底因碧江区地税局没有五元定额发票,只能用贰元定额发票对路边停车收取费用,因为这特殊原因,直属中队在开会时就通知收费人员必须根据票额收费,还要对此进行解释,经查证,你反映的情况属实,现已对当天收费人员批评教育,如有再犯,给于辞退。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也请您一如既往为我们城市管理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铜仁市城市管理局碧江分局
201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