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南州贵定县二医门口的道路上小吃摊点营业到凌晨三四点,油烟污染很大,而且噪音扰民,希望相关部门治理。
县城建监察大队到实地进行调查群众反映问题属实,工作人员当场对该经营户下发了整改通知书,要求:1、不得占道经营;2、必须在凌晨两点以前结束营业关门休息;3、在店内显要位置设置“禁止大声喧哗”提示牌,业主在营业时间内要提醒客人不得大声喧哗影响周边居民休息。
贵定县城建监察大队2014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