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在不满意问题征集平台的留言。关于您反映“观山湖区中铁逸都(石林东路300号)出小区大门右侧人行道上,有商户在非机动车停放划线区摆摊售卖早餐,占用人行道、非机动车停放划线区,感觉不妥,尚不知是哪个部门允许的。”观山湖区高度重视,立即根据问题责成相关单位,对相关问题进行核实整改,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现场核实情况
2025年2月20日,属地街道工作人员前往现场进行核实。经调查,商户在非机动车停放划线区摆摊售卖早餐,占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停放划线区的情况属实。此行为违反了《贵州省城市市容与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条中“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在人行天桥、地下通道或者占用城市道路以及其他公共场地设摊经营、兜售物品”的规定。
二、整改落实情况。
属地街道工作人员现场责令商户清理占道物品,恢复非机动车停放区的正常功能,并对摊主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涉事商户认识到错误,承诺不再违规占道经营,并积极主动配合完成整改工作。
三、下一步打算。
为维护良好的城市秩序,给居民创造更加舒适的出行和生活环境。一是加强巡查管控。属地街道将持续加强对主次干道综合秩序的日常巡查管控力度,及时发现类似问题,及时进行处置;二是定点值守。属地街道将每日安排1名城管队员在该区域定点值守,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