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感谢您在不满意问题征集平台的留言。关于您反映“丹寨县兴泉西路下段居民用老旧房子进行养猪”的问题已收悉,丹寨县精神文明办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部门进行整改,现将该问题的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网友反映“丹寨县兴泉西路下段居民用老旧房子进行养猪,养猪场的臭味和大量苍蝇严重影响周边商铺经营和住户正常生活”的问题。丹寨县精神文明办高度重视,联合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局丹寨分局、龙泉镇、县农业农村局、县城市综合执法大队深入了解问题并采取了相应措施。一是加强宣传引导。龙泉镇西街居委会加强对户主的劝导宣传,主要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环境保护条例》、《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强调养殖需要注意的防疫和清洁事项。二是强化工作指导。经核实,该户养殖为农户个人小规模养殖,有排污管,养殖系其家庭主要收入来源,考虑到该户的生活困难和生活需求,由黔东南州生态环境保护丹寨分局和县农业农村局负责指导,强化粪便处理、圈舍清洁和防疫处理等工作,确保不影响周边居民和商户生活。三是常态跟进落实。由龙泉镇、城西社区常态跟进管理环境卫生的同时,为其家庭劳力推荐合适的就业岗位,或者寻找其他适合养殖的地方进行搬迁。对于旁边因排污堆积引起的臭味问题,已对户主进行教育并限期整改。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支持和理解。祝您工作顺利,生活愉快!
特此回复
附件:部分现场整改图片
丹寨县精神文明办
2024年8月5日
附件
部分现场整改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