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网民反映情况后,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对网民反映问题进行一一调查核实,现将调查核实处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一)关于东湖壹号小区酒吧
经核查,东湖壹号美食街内累计共有6家酒吧,分别为兴仁市等等休闲吧、兴仁县悠久奶茶吧、兴仁县鹿港餐饮服务部、兴仁县嗨音乐休闲吧、兴仁县胡闹酒吧、兴仁市老猎枪机车奶茶吧。
(二)关于东湖壹号酒吧专项整治行动
因多次收到群众关于东湖壹号酒吧噪音扰民诉求后,按照市政府安排,我局已于8月11日组织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市监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东湖街道办事处召开了“兴仁市文化娱乐(音乐吧、慢摇吧)噪音扰民长效机制部门联动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工作开展计划,并于8月12日晚21时至23时50分,6家部门联动到东湖壹号美食街调查核实处理。
关于经营许可方面:经核查6家酒吧中兴仁市等等休闲吧、兴仁县悠久奶茶吧、兴仁县嗨音乐休闲吧、兴仁市老猎枪机车奶茶吧4家酒吧均有营业执照及食品经营许可证,兴仁市胡闹酒吧未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兴仁县鹿港餐饮服务部食品经营许可证负责人未变更。6家酒吧均提供小吃、酒水等食品,在检查过程中未发现有变质和过期食品。市市监局于2020年8月12日对兴仁县鹿港餐饮服务部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在2020年8月19日之前到兴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经营负责人变更手续,逾期拒不改正的,依法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对该酒吧询问调查结束后,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市市监局于2020年8月13日对该酒吧作出警告行政处罚,并将处罚决定书向负责人张智艳进行送达。目前该酒吧《食品经营许可证》负责人的变更相关手续正在办理当中。对兴仁市胡闹酒吧无食品经营许可证,市市监局已2020年8月12日责令该酒吧停业整顿,并已对该酒吧有照无证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此案目前正调查处理当中。
关于娱乐场所问题:因兴仁县鹿港设有包厢(有点歌唱歌设备),市文体广电旅游局要求现场拆除。其余5家酒吧、茶吧、俱乐部均不存在演出、包厢、付费点唱等娱乐活动,不属于文化娱乐场所,所以不需要文化娱乐许可证,不属于文化部门管理范围。
关于噪音检测问题:8月12日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到现场检测情况,兴仁市等等休闲吧、兴仁县悠久奶茶吧、兴仁县嗨音乐休闲吧、兴仁县胡闹酒吧、兴仁市老猎枪机车奶茶吧均无明显客源及音响噪音。兴仁县鹿港餐饮服务部有明显客源,经在居民楼3楼检测噪音为44.5分贝,符合居住、商业、工业混杂区白昼60分贝、夜间50分贝标准,其中主要噪音来源为顾客产生的噪音,音响设备无明显噪音。
二、处理情况
根据东湖壹号酒吧前期处理情况及再次收到群众反映,2020年8月19日,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市监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东湖街道办事处再次召开“兴仁市文化娱乐(音乐吧、慢摇吧)噪音扰民长效机制部门联动专题会议”。为切实解决东湖壹号小区噪音扰民问题,根据调查核实情况及部门职责,经再次研判,制定了下步工作开展计划:
(一)市综合执法局、市公安局、市市监局、市文体广电旅游局、州生态环境局兴仁分局、东湖街道办事处联合对6家酒吧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加强经营管理,切实避免音响噪音及生活噪音出现;
(二)由公安部门出具通告,张贴于东湖壹号6家酒吧门口,严禁夜间生活噪音扰民现象、摩托车飙车扰民行为,如有违反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三)由公安部门及市综合执法局建立夜间联合巡查队,对东湖壹号进行日常巡查,对出现的噪音扰民进行警告制止,拒不整改的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四)由市住建局牵头,东湖街道办配合,组织东湖壹号小区业主委员会、物管、房开召开协调会议,制定小区噪音扰民管理制度后,由房开召集噪声扰民商铺开展协调工作,由物管进行日常监管。
(五)建议小区内部不再设立酒吧、餐馆等易产生生活噪音及环境污染等商铺,由市住建局牵头,东湖街道办、市市监局配合,组织东湖壹号小区房开、物管、业主召开协调会议,对待6家酒吧租赁期到期后不再租赁相关事宜进行协商,从源头根治问题。
兴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