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收到您在“多彩贵州网”反映的:“2020年8月1号至8月7号黔东南剑河县清水江畔步行街加强了管理,卫生还可以,消防通道也没人摆地摊,也没人堆放杂物,菜贩也没出来摆地摊,原因是要有领导来检查,7号过后又恢复了原来的样子,没人管理又脏又乱菜贩又出来把步行街给霸占了,消防通道也摆地摊了,如果出现情况消防车进不来,那怎么办,希望领导重视,里面有规划好的菜市场,外面还有熟食摆地摊,就不怕卫生不好吗,现在天气那么热。存在的等等安全隐患望领导们重视起来。”问题后,剑河县文明委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向县委主要领导汇报,并组织工作组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调查核实情况,同时将存在的问题转交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整改,现将整治落实情况反馈如下:
1.出现上述情况的原因主要是:剑河县城西综合农贸市场步行街产权还没有正式明晰,剑河县清水江畔业主委员会因物业管理不善,对县清水江畔物业自行管理,而城西农贸市场步行街属于清水江畔物业范围内,业主委员会对占道经营的商摊收取卫生管理费,出现了摊贩随处摆摊的情况。
2.针对上述情况,8月18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龙国金组织召开县城西农贸市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执法局、县交警大队、县国土局、县国资办等18家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会上,分析进一步研判了导致了县城西综合农贸市场考核后反弹的原因,并针对问题起草了县城西综合农贸市场专项工作整治方案,关于对城西农贸市场管理的通告等(见附件),厘清了业主和物业在清水江畔小区的关系吗,要求各职能部门明晰归属县城西综合农贸市场的工作职责,并进行联合执法,要求尽快回复秩序。
3.因城西综合农贸市场问题由来已久,部分问题需长期整改,但我们有信心,在广大群众的监督下,我们一定还剑河群众一个干净整洁、秩序良好、规范有序的农贸市场,感谢您对我们的监督。
附件:1.县城西综合农贸市场专项整治方案
剑河县城西农贸市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农贸市场管理、改善城市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市场品位,巩固省级卫生县城,根据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为指导,以建设诚实守信,竞争有序,公平交易,功能完善,环境舒适的农贸市场为目标。通过综合整治,进一步强化市场管理,建立长效机制,规范市场经营秩序,改善市场经营和消费环境,全面提升剑河县城西农贸市场监管和服务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城西农贸市场的管理,特成立县城西农贸市场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龙国金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章熙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员:吴高峰县政府办主任
李永权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张胤钊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杨荣武县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
欧孝文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
纪宽芝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
刘树明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罗世兴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甄映花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局长
潘年忠仰阿莎街道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胤钊任办公室主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龙玉荣负责具体办公。
三、市场管辖范围及区域
以县人民政府划拨建城西农贸市场的市场主体占地、路网占地以及县政府租赁地为准。包含:
1.猪牛肉销售区2283.8平方米的国有资产;
2.路网占地2385.8平方米(农贸市场正门通道A-B段长138.9米,宽15米,C-B段长60.4米,宽5米)的国有资产;
3.县政府租赁锦屏县瑞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剑河分公司设置鸡鸭、蔬菜、水果销售区1640平方米的租赁资产。
四、对路网占地(2385.8平方米)规划布局
1.农贸市场路网占地(正门通道A-B段、水产品区至停车场段)严禁摆摊设点,严禁停放车辆(但划线范围内可停放少量二轮和三轮摩托车);
2.拆除正门通道上原临时修建的保安室。
五、市场管理单位:剑河县安佳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六、市场管理单位职责:
(一)管理好市场内经营秩序,负责市场内的设施设备正常运作,维护,协助主管部门做好市场规划、布局,做好保洁、制止占道经营、场内无乱牵乱挂乱堆行为,保持市场干净整洁,通道、出口畅通,秩序井然,实行市场垃圾定点定时倒放,对违反市场管理规定的经营行为,按照市场管理制度处理。
(二)加强市场管理,在市场内设立办公场所,公示管理机构、管理制度,设置纠纷调解室,添置市场公平秤、意见箱、举报电话、宣传广播,食用农产品及其它食品质量检测公示、参考价格信息、法律法规宣传电子显示屏,温馨提示牌及时调节市场矛盾接受群众监督。建立经销商管理台账。
(三)协助监管部门做好对亮证亮照、熟食店、摊“三防”设施检查,督促经营者做到亮证亮照、亮健康证明、确保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检查经营场所内分消防安全,不得商住混用,严禁搭建住人夹层,不得使用可燃材料搭建其夹层。做好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工作。
七、各部门管理职责
(一)查处有害食品加工和销售。对病死的猪、牛肉、无检疫合格证明的猪、牛肉,禽类和农药残留超标食用农产品进行没收、销毁,并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打击各类违法行为。加强肉类、蔬菜、干货等经营行为的监管,对哄抬物价,经营超期食品、不合格食品、短斤少辆、无证无照、未亮照经营等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三)完善市场基础设施。设立食用农产品快速筛查检测室。(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农贸市场外及周边占人行道和其他公共区域(非公路)的占道经营管理。加强对农贸市场A-B段、C-B段的管理,严禁在此路段摆摊设点、停放车辆;加强市场外占道经营的水果、鸡鸭、肉食、蔬菜经营行为进行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县综合执法局)
(五)对市场外道路经营行为的监管。对市场外道路经营的水果、肉食、百货经营及车辆依法查处(责任单位:县交警大队)。
(六)国有资产的管理。......(责任单位:县国资公司)。
(七)对农贸市场的卫生费、摊位费、停车费的许可监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八)对农贸市场的国有资产土地使用证办理。......(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
(九)加强市场的治安管理。查处市场上欺行霸市、强买强卖、阻碍执法、抗拒执法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十)对拒不履行行政执法部门处罚决定的强制执行。......(责任单位:县法院)。
(十一)对清水江畔一期业主委员会消防、及规范管理。.....(责任部门:县住建局)。
(十二)对各本部门监管情况进行督查和对清水江畔一期公职人员业主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追纪问责。(责任单位:县纪委监委)。
(十三)加强对市场疫情防控的技术指导工作。(县卫生健康局)
(十四)对市场精神文明建设和市场管理等进行宣传报道。(县文体广电旅游局)
(十五)对清水江畔业主委员会日常管理。......(责任单位:仰阿莎街道办城西社区)
(十六)协助、配合城西农贸市场管理工作。......(责任单位:清水江畔一期业主委员会)
八、整治步骤
整治行动分二个阶段进行,时间为4个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8月20日一8月31日)。
各有关部门召开联席会议,组建工作班子,制定整治方案,完善有关制度,明确责任目标。充分利用宣传标语、宜传栏、专题报道、图文电视等形式,向全社会公开整治时间、内容和要求等。印发,与门店和经营户签订“门前五包”责任状,发动广大经营户和消费者积极参与整治行动。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9月1日-12月31日)。
建设市场管理综合办公楼等,完善市场基础设施。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在整治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对违法经营、违乱搭乱建乱占、有害加工、环境卫生等进行全面整治。九、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本次整治行动由领导小组集中领导,统一指挥。各成员单位要以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制定相应的整治方案,成立专门班子,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工作按时间、按要求、按任务全面实施,取得实效。
(二)协调配合,提高效能。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信息沟通和交流,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快速反应,统一行动,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提高整治效果。
(三)依法行政,强力整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整治、谁监管”的原则,严格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监管职责,严厉打击制假售假、有害加工、非法占道经营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和蓄意挑起事端、妨碍执法整治的有关人员,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处罚到位。
(四)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各成员单位每月上报一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信息。县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整治工作的开展进行跟踪督查,提出督查意见,通报督查情况。对凡是在整治行动中人员不到位、措施不得力、工作不落实的单位和失职渎职人员,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领导责任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关于对城西农贸市场管理的通告
剑河县城西农贸市场管理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剑河县城西农贸市场管理,改善市民生活环境和质量,维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市场品位,现就剑河县城西农贸市场的管理公告如下:
一、市场管辖范围及区域
以县人民政府划拨建城西农贸市场主体占地、路网占地以及县人民政府租赁地为管辖区域。包含:1、猪牛肉销售区为主的2283.8平方米国有资产;2、路网占地2385.8平方米(农贸市场正门通道A-B段长138.9米,宽15米),C-B段长60.4米,宽5米)国有资产;3、县政府租赁锦屏县瑞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剑河县分公司设置鸡鸭、蔬菜、水果销售区1640平方米租赁资产。
二、对路网占地(2385.8平方米)规划布局
1、农贸市场路网占地(正门通道A-B段、水产品区至溪边停车场段)严禁摆摊设点,严禁停放车辆,严禁任何单位、个人、组织收取任何费用,路网两边的门面只能在线内摆摊。
2、拆除正门通道上原临时修建的保安室。
三、市场管理单位:剑河县安佳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清理整顿范围
城西农贸市场的内外秩序,包括规范整顿市场内所有经营区域、路网区域、路网区域两边门面的经营秩序。
五、清理整顿对象
(一)占街占道经营的摊点摊担和占红线经营的门面摊点;
(二)乱停乱放、流动经营车辆、二轮摩托车和三轮摩托车。
六、清理整治要求
(一)县人民政府将于2020年8月22日起组织相关部
门开展集中清理整顿行动,凡未自行整改到位的,将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碍清整行动的开展,否则将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剑河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9日
剑河县文明办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