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精神文明办:
“多彩贵州网”不满意问题“都匀公寓部分未通燃气”问题收悉后,我办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实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回复如下:
贵州燃气(集团)都匀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于2016年12月15日与都匀市黔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都匀市管道燃气安装及供气协议(合同编号:DY-JM-2016-22)。黔中公寓小区870户燃气设施贵州燃气(集团)都匀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已安装完毕并验收合格达到通气条件,燃气设施建设费共计200.1万元。截止至目前都匀市黔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17年4月17日支付50万元、2018年12月3日支付100万元,共计支付燃气设施建设费150万元给贵州燃气(集团)都匀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还差50.1万元燃气设施建设费未支付给贵州燃气(集团)都匀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合同条款,都匀市黔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须将燃气设施费打入房屋建设工程成本并将燃气设施费付清给贵州燃气(集团)都匀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后,贵州燃气(集团)都匀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开通天然气。为保障居民生活,经双方协商,贵州燃气(集团)都匀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在2018年12月3日起先为黔中公寓办理600户燃气开通,后期待房开付清燃气设施费尾款(¥501000元)后再开通其余270户。
截止2019年10月22日贵州燃气(集团)都匀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受理黔中公寓燃气开通户数已达到600户,目前贵州燃气(集团)都匀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已暂停对该项目天然气的开通工作,待收回全部欠款后再恢复该小区的燃气开通工作。去年贵州燃气(集团)都匀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到都匀市黔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接相关款项,辗转联系房开多位负责人均答复公司账户冻结、店面查封无法支付。在2019年年底贵州燃气(集团)都匀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已对该房开提起民事诉讼,经法院调解做出(2019)黔2701民初5647号《民事调解书》,都匀市黔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愿于2020年1月20日前将501000元燃气设施尾款一次性支付给贵州燃气(集团)都匀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但都匀市黔中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帐户被冻结,导致不能支付501000元燃气设施尾款,截止到今日贵州燃气(集团)都匀市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还未收到该费用。
特此回复
都匀市精神文明办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