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在多彩贵州网“不满意问题征集”栏目反映“黎平县3路公交司机态度差”的问题,我办及时责成有关部门对此问题进行调查整改。现将问题回复如下:
黎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在接到转来投诉后,高度重视,并立即组织人员到公交公司调查核实。经询问当班驾驶员及调取行车轨迹,当时当班驾驶员龙某驾驶贵H08769D公交车于13:40由检察院起点站开往城西安置区正常到站掉头并上下客,符合公司相关规定。根据市民反映的在城西安置区不停车候客,因为城西安置区不是主站,车辆因更换为8米纯电动车,需上午开回充电站进行充电作业。再加上公交车车尾3米范围内属于公交驾驶员的盲区。
至于反映的驾驶员态度差问题,黎平县道路运输管理局已督促公交公司对驾驶员龙某进行批评教育并罚款1000元,同时停班学习3天,并在全公司进行通报批评的处罚。公交行业是服务行业,是城市的形象代表,黎平县始终以“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活动为抓手,深入开展“行之顺心”活动,通过培训、宣传,不断提升客运服务从业人员的素质,更好的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黎平县精神文明办
2019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