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山县大力开展“四项宣传”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2019-05-09 16:48  来源:雷山县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雷山县立足实际,与时俱进,积极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新时代贵州精神、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等“四项宣传”活动,为新时期精神文明建设营造声势、吹风鼓劲、提供指导、进行规范,积极促进新时期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24字宣传。雷山县积极向干部职工和城乡群众宣传,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凝结着全国人民共同的价值追求和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当代中华文化之“魂”,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凝魂聚气、强基固本的基础工程。雷山县将核心价值观24字树立固定标牌,制成袖珍小卡片,打成滚动字幕,印在中小学生文具上,遍布城市、乡村、道路、电杆、围墙、民居、中小学校园、各班级教室,进行有文有图有声有色地宣传教育,让核心价值观24字象空气一样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同时积极开展各项培育和践行活动,使之与其中日常生活密切联系,深入人心,外化为行。

  《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雷山县为宣传部、县精神文明办将《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印制成册,分发中小学生、机关干部、乡镇人员人手一册,发放社区住户、农村家庭每户一本,并开展《贵州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进校园、进社区、进农村、进机关、进企业、进单位等“六进”宣讲宣传,指导各社区、农村、学校、单位将《条例》相关规定渗入《社区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单位规章中去,成为城乡老少群众的行为规范。组织学校开展《条例》内容知识竞赛,使之深入师生心灵;组织城乡结合《条例》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树立文明榜样,使《条例》字面规定立体成活,看得见摸得着。

  新时代“贵州精神”宣传。雷山县将新时代贵州精神内容“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树立巨幅标语标牌,置于县城、广场、校园、道路、公园,让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城乡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头。教育群众在工作中弘扬新时代贵州精神,立足岗位争先创优积极贡献。

  “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宣传。雷山县将“人民有信仰、国家有力量、民族有希望”制成标语横幅标牌,竖立在道路、社区、村寨、单位,开展标语宣传,让干部职工、学校师生、城乡群众看在眼里,记在心头,认真学习,树立共同理想,树立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遵守政治规矩,遵守法律法规,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努力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增强民族凝聚力和战斗力,努力为脱贫致富、全面小康而奋斗。(余国德)

作者: 编辑:王珏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