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五化加强文明单位管理

2019-04-02 16:38  来源:兴仁市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为加强文明单位管理和深化文明创建,兴仁市采取“五化”工作措施,将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履行社会责任作为创建的重要内容,让文明示范效应放大。

  社会责任明晰化。印发了《兴仁市文明城市(单位)创建实施方案》,将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履行社会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创建单位在创建中履行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文化责任、生态责任、公益责任和学习责任,并对每一项责任的具体内容作了详细阐述。

  社会责任活动化。开展富有特色的活动,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兴仁市各创建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城乡结对共建”、“关爱社会我先行”等活动。在开展活动中,注重履行社会责任内外结合。对内通过开展道德讲堂、组建志愿服务队伍等,增强职工社会责任感;对外是将活动开展到社区、乡村、企业,特别是将结合单位职能开展的特色服务送下去。

  社会责任载体具体化。各参创单位依据社会责任的有关内容,在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文明城市创建、文化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等方面列出1—2项履行社会具体责任。具体责任设计结合自身职能,着力突出履行社会文明责任,并明确参加人员、主要内容、完成时限,兴仁市文明办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

  社会责任成果共享化。在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注重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实现一个文明单位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文明行业就是一个文明先锋、一个文明村寨带动一大片的效果。(李鑫波)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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