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两所学校荣获“州级语言文字示范校”称号

2019-03-01 16:12  来源:天柱县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近日,由黔东南州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黔东南州教育局联合公布的“2018年黔东南州第一批语言文字工作示范校”名单中,天柱县凤城街道第一小学、凤城街道第三小学两所学校榜上有名。

  据悉,为进一步推动州级语言文字示范校创建工作,加快黔东南州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用语用字规范化、标准化工作进程,根据《贵州省教育厅、贵州省语委关于在各级各类学校中继续开展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示范学校创建活动的通知》(黔教语发[2013]126号)文件精神,黔东南州于2018年11月至12月,组织了由州语委办、州语言文字专家和各县语委办工作人员组成的检查组,对全州25所申报创建“州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的学校进行评估验收。最终,只有天柱县凤城街道第三小学、施秉县第一中学等9所学校,达到了州级语言文字示范校标准。

  近年来,天柱县认真贯彻国家、省、州语委关于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方针、政策,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贵州省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条例》。通过狠抓落实,广大师生语言文字规范意识不断增强,学生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普遍提高,学校学科教学、素质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得到促进和提高,提升了学校内在品质,凸显了学校办学特色。

  今后,天柱县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引导下,持续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为加快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和巨大动力。(欧阳晓善)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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