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三个“强化”推动2019“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工作
2019年是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开局之年,为全面提升城乡环境质量,提高全民素质,为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夯实基础,瓮安围绕省州工作要求,按照“四定三集中”(定路线图、定工作量、定时间表、定责任人,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推动2019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瓮安”从重点整治向全面推进转变。
一要强化规划引领,推动工作从整治环境向提升品位转变。“文明在行动·满意在瓮安”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推进过程中必须强化系统思维,切实做到规划引领、方案先行。瓮安结合实际重新制定科学合理的城乡规划方案,对行政村30户以上自然村寨的村庄建设规划编制,在规划上突出前瞻性,对村庄的建筑风格、乡土风情、村落风貌、田园风光、特色产业等进行个性化指导,突出“一村一品”“一村一景”“一村一韵”。加强整体风貌管控,强化项目设计引导,确保对建筑风格、色彩、体量做到有效控制,对重要地段、重要节点的建筑方案做到充分论证研究,防止片面追求建筑外观形象。要提升乡镇规划和建筑设计水平,彰显独特的山水格局、布局形态、街巷空间、建筑特色和园林景观,形成类型有别、韵味各异的风貌特色,塑造个性鲜明的小城镇风貌,充分体现地域特点、文化特征、民族特色。
二要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工作从人海战术向基础保障转变。围绕道路、交通、污水和垃圾处理、公厕、停车场、农贸市场等民生领域项目,结合“四在农家·美丽乡村”六项小康行动计划,摸清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底数,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乡镇绿化亮化美化水平。以全局的视野进行统筹,对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的乡镇,县委、县政府在政策、资金上给予适当倾斜。明确具体部门牵头,加强县级调度、沟通,及时掌握项目推进情况,研究解决相应问题,确保工作落地见效。2019年完成城市入城冲洗设施、4所星级公厕、2个大型停车场、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完成2个农贸市场、城区所有公厕升级改造;各乡镇完成150个停车位停车场、1个星级公厕建设、一条街道绿化、一个公园(广场)建设,完成农贸市场升级、公厕改造,完善农村垃圾收运系统建设并做到村组全覆盖,全面打通集镇断头路。
三要强化群众参与,推动工作从政府主导向全员参与转变。“文明在行动·满意在瓮安”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每一个个体,充分发挥宣传优势,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和微博微信等网络新媒体,广泛宣传推广各地好典型、好经验、好做法,深入挖掘,积极塑造有血有肉的典型范例,弘扬正能量,提振精气神,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文明在行动·满意在瓮安”的良好氛围。要围绕宣传动员群众积极开动脑筋,不断丰富宣传内容,充分利用灯箱、宣传栏、LED屏等在主要街道及人口密集区域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宣传,切实提升氛围营造,提高群众知晓率。大力开展一场针对广大群众的“垃圾不落地”主题宣传行动,增强群众环境卫生意识,引导广大群众养成良好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切实解决“工人扫与群众丢”的矛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