瓮安县四举措助推城乡旧貌换新颜

2019-02-26 16:49  来源:瓮安县委宣传部

【专题】文明行动

  强化思想认识。针对部分乡镇(街道)、部门重视不够的问题,县乡镇环境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通过迅速召开专题会、推进会,对乡镇环境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再落实;对工作推进不力的乡镇、部门和单位进行了黄牌警告,并责成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电视表态发言。2018年,已召开推进会议4次,专题会议6次、联席会议12次。

  强化责任落实。出台了《瓮安县“三下沉·五示范”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效实施方案》,将环境整治作为硬指标纳入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与乡镇(街道)、部门年终目标考核挂钩,并开展了以环境示范为主要内容的“三下沉·五示范”项目“看、听、查、评”现场观摩会。按照“一月两督查、一月一调试、季度一考核、年终兑现奖惩”的方式,加大环境整治工作的督查考核。2018年下发整改督办通知书131期,通报单位14个,颁发流动红旗3次,流动黄牌警告单位5个,被通报单位主要领导表态发言5次,电视问政2次,切实增强了乡镇(街道)、部门及各单位对环境整治工作的责任感与紧迫感。

  强化专项整治。所有乡镇均成立了综合行政执法分局,实行卫生保洁服务外包,完善了城乡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理;着力开展交通违法行为、渣土运输、乱搭乱建等专项整治行动,全县“七乱”专项整治行动共处罚违法车辆12420余次、整治占道现象6452处、整治违规建筑640余起、治理不规范广告牌匾1263处、规范线路16480米、整治出店经营2650户,规范建筑工地124个,教育市民不文明行为16820人次。2018年,投入5000余万元专项资金加大城乡环境整治工作,保“两洁”、治“七乱”成效明显。

  强化机制建设。建立问题研判机制,专题研究乡镇环境整治工作;建立农村“四员”保洁队伍机制,解决农村环境卫生“无人管事、无钱办事、无章理事”的问题;建立村民自治机制,引导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建立广告管理机制,解决广告发布及广告牌匾制作等不规范管理问题;创新建立“双重网格”管理机制。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将城区划分为11个网格,对县城区实施双重化网格管理,即以街道、综合执法局、交警大队等职能部门为第一重网格、落实治理责任,以城区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为第二重网格落实包保责任,实现了全域无死角、长效不间断的精细化管理模式。(汪昱廷)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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