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交警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行动

2019-02-22 16:29  来源:贵州文明网

【专题】文明行动

  为扎实推进“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创建活动,营造优质的旅游服务环境和良好社会氛围,根据贵州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深入推进“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交通安全文明行动的通知》(黔公交办[2018]26号)等文件精神和要求,黔东南州交警支队开展“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行动,取得明显成效。

  领导重视,持续部署推进文明交通“大排查”行动,认真梳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黔东南州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成立州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梁吉钢为组长的领导小组,下发关于印发《黔东南州公安交警系统2018年“文明在行动·满意在贵州”交通安全文明暨“整脏治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州公交通〔2018〕121号文件,并将“任务分解表”、“整改通知”、“考核办法”发放各级交通管理部门,突出路面整治、隐患治理等多项重点工作,全面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文明专项行动。

  一是抓基础,以高速公路(包括城市快速路)、农村道路、山区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的道路安全通行基础为基础,全面排查道路线型不良、不符合相关设计和建设标准、安全防护设施缺失或不达标等近年来事故多发的危险路段,特别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易发生坠车事故的隐患路段为排查重点;二是堵“漏洞”,围绕预防较大及较大以上交通事故为目标,突出重点,以客车、校车、货车、危险品运输车、农村面包车等为重点,全面排查长期逃避监管、逾期不参加安全技术检验、车辆安全关键部件陈旧老化、制动性能下降、安全性能不符合技术标准等不安全的车辆;以营运车辆、危险品运输车、校车驾驶人为重点,全面排查逾期不参加审验、交通违法屡发未接受处理、交通违法记分累积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不合格的驾驶人;三是控“源头”,以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危险品运输企业为重点,全面排查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不落实、管理机制和制度不健全、车辆日常安全检查和驾驶人安全教育不到位、24小时GPS专人值守的动态监控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重特大事故频发等隐患突出的运输企业;以源头把关和路面执法管理为重点,全面排查机动车违规登记检验、驾驶人违规考试发证、路面勤务针对性不强、见警率和管事率不高、重点时间和路段漏管失控问题突出等交通管理薄弱环节。

  精准管控,措施扎实有效。

  全州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联合运管等部门走访所有的“两客一危”运输企业,指定专人对全州四类重点车辆、驾驶人年检(审)、报废情况进行定期统计梳理,建立隐患清单,共排查出重点运输企业隐患4家、重点车辆55辆、重点驾驶人10名,排查隐患10条,督促完成整改9条。并逐一对照任务清单,落实挂钩领导和责任民警,截止12月全州注册使用性质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危化品运输”车辆共计4209辆,比2017年同期增加44辆(+1.06%)。其中:公路客运车辆3382辆,同比减少148辆(-4.19%);旅游客运车辆353辆,同比增加50辆(+6.5%);危化品运输车辆474辆,同比增加142辆(+42.77%)。8月份,全州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共查处“两客一危”重点车辆道路交通违法853起,其中:查处公路客运、旅游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653,查处危化品运输车辆交通违法200起(秩序)。各级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公路、交通、高速公路业主部门开展高速公路安全隐患专项排查行动,共排查农村道路安全隐患89处,已治理10处其它还未治理的隐患点段均采取安全提示,防止事故发生。12月份通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监管云平台”采集新增人员、车辆数据5285条,其中,驾驶人信息录入2010条,车辆信息录入3275条。

  全力整治道路通行秩序。

  为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净化道路交通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黔东南州交警支队集中警力,以城市中心区、核心区为重点整治区域,以道路交通陋习和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畅通和违法重点稳步有序开展整治工作,依法从严查处客运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超员、超速行驶、疲劳驾驶、违法停车等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据辖区实际,在高速公路入口执法站,国省道执勤岗,对7座以上的客运车辆逐车检查登记,加强对客运车辆行驶速度、连续驾驶时间以及其他行驶状态等信息的检查。并有针对性的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12月,黔东南州交警支队共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125430起,其中机动车斑马线不礼让行人541起,酒后驾驶453起,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行驶1280起,违停17563起;查处货运性质车辆违法16275起、查处摩托车、电动车、三轮车交通违法21460起、行政拘留150人。

  全面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教育。

  一是及时发布交管信息,增强交通管理的“透明度”。交通管理的每一项细小举措,都与群众的日常工作、生活密切相关。能否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是举措能否顺利实施的关键,能否得到大多数群众的认同,是措施成功与否的唯一。要让群众理解和支持,就得让群众享受充分的知情权。为此,交警大队每出台一项交通举措,尤其是一些重大的交通组织措施,均以舆论宣传先行,12月通过发布微信、微博交通安全信息2000条,对民众开展高密度、大范围、长时间的宣传活动,力求做到家喻户晓,引导民众安全出行。同时民警深入社区、学校、机关,企业、农村,为广大人民群众解答问题,提出安全建议,信息,满足人民对现代社会的信息需求,期间转发话题博文800条,开展主体宣传活动30次,开展交警执法直播活动6次,对被记满12分、交通违法多等驾驶人开展“回炉”再教育2700人次。二是通过交管12123平台发布最新交管信息、各种办事流程,解读常用法律法规,详解交通标志标线、安全警示提示信息1.2万条,对群众提出的各种交通问题、举报的各种交通违法行为、解答疑难问题等信息及时处理,赢得群众的信赖。三是曝光鞭笞交通违法行为,促使广大群众自觉守法出行。合理运用高速公路LED提示牌、电视、电台等媒体开设曝光台,对在日常执法中发现的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疲劳驾驶、车辆乱停放等违法行为人和车辆进行曝光,对其他交通参与人达到警示教育的目的,震慑部分心存侥幸的交通违法行为人,引起社会反响,强化宣传效果,进一步促进了道路交通秩序的好转,进一步保障了城市道路的安全、畅通。四是占领新闻宣传主阵地,塑造亲民爱民的形象。开展行动以来截止12月,黔东南州交警支队通过专栏等,大力宣传良好执法形象,宣传交警践行“人民公安为人民”宗旨,打造威武文明、亲民爱民、群众喜爱的交警,充分展示黔东南州交警执法为民、服务群众的良好风貌与职业风采,大力弘扬了人民交警为人民、人民交警人民爱的时代主旋律。其中被中央电视台采用20条、省台135条、州台160条,国家级报刊采用19篇、省地级120篇。充分发挥了宣传阵地的堡垒作用。(唐光新)

作者: 编辑:王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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