播州区将开展“文明先锋行·奉献新时代”迎新春专项整治活动
在喜迎新春佳节之际,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践行十九大精神,驰而不息抓文明创建,积极营造讲文明、树新风、革陋习浓厚氛围,全力打造环境优美、秩序井然、服务优质的文明和谐新播州,引导市民喜过新年,播州区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文明先锋行·奉献新时代”暨迎新春专项整治活动,狠抓落实宣传引导活动、主题教育活动、志愿服务活动、卫生清扫活动及市容秩序综合整治活动,并于2018年12月28日专项整治活动工作安排会。此次活动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月20日,共51天。
一是宣传引导活动:以元旦、春节、元宵为节点,认真落实《公益广告促进和管理暂行办法》,按照公益广告刊播不低于30%要求,充分、合理利用公共文化设施、办公驻地、人口聚居地等的橱窗、宣传栏、LED显示屏,及时更新及添加十九大精神、贵州精神、“讲文明·树新风”以及传统节日等内容,各级公众媒体、行业部门单位公众号等要提高公益广告刊播频率,同时要开展乱穿乱行、乱停乱放、乱吐乱扔等不文明陋习曝光。以看得见的宣传潜移默化市民争当文明先锋,奉献国家、社会。
二是主题教育活动:深化“我们的节日”主题活动,充分借助元旦、春节、元宵传统节日节点,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演出、体育赛事、送春联等活动,注重市民乐于参与、便于参与。36家文明委成员单位必须结合工作职能职责开展2次主题实践活动;各街道、镇乡活动开展要覆盖到村(社、居),活动不少于1次;一般职能部门结合脱贫攻坚帮扶任务,合理选择场地同期开展1次。让市民在活动参与中感受党恩、在感恩中践行文明、在践行中奉献社会。
三是志愿服务活动:结合网格包保任务,组织领导干部深入社区、村居开展志愿服务,以“理论宣讲我先行、政策法规我普及、微笑服务我践行、环境卫生我清扫、不文明行为我劝导”为主要活动,示范带动全社会懂政策、知法规、讲文明、讲卫生、守规矩的良好格局。单位、街道、镇乡注重开展服务窗口活动,定期不定期开展行风评议,切实把“门好进、脸好看、事好办”落到实处。播州区文明办、播州区民政局、共青团播州区委要认真抓好志愿服务践行工作,充分发动注册志愿者、播州义工在春节开展送温暖、送平安、送祝福等,让外出务工回家人员、回乡过节人员、旅行人员以及志愿服务人员感受到关爱无处不在、奉献我最快乐、和谐人人享受、文明大家践行,让文明播州人人代言、人人宣传。
四是卫生清扫活动:由播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播州区住建局、播州区文广新局、公安、民政、交通、交警、城投、国投、各街道、各镇乡等单位部门分别按职能职责管辖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治、车辆有序停放及野广告开展彻底整治清理,结合播州区市民腊月“除尘”习俗,加大对背街小巷、城郊结合部、老旧居民区、房前屋后的“卫生死角”进行彻底排查,及时清运积存垃圾,清理乱堆乱放。组织专业队伍、干部职工、居民群众等,加强清扫、清运、清收力度和频次,做到垃圾即现即清即运,确保环境清洁卫生,继续深化开展“文明如厕·从我做起”专项整治活动,切实做到“文明巩固人人参与、文明成果人人共享”。
五是市容秩序综合整治活动:由播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播州区市场监管局、播州区教育局、交通、交警、各街道、各镇乡等具体负责,以问题为导向,注重部门联动,针对城区农贸市场、占道经营、夜市烧烤、野广告、车辆乱停、行人乱行、噪音扰民等市民关注度高又易反弹的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行动,全方位治理城市发展顽症,巩固、深化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成果。播州区电视台将加大对车辆乱停乱行、行人乱穿乱行等不文明行为曝光力度,积极引导市民向善向好。
播州区委、区政府要求各单位、部门对此次活动要高标准、严要求,要认真对照《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标准》,结合本次活动总体安排部署,制定详细的工作活动计划和方案并付诸实施,把本次活动的开展作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次再宣传、再发动、再教育,不断把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引向深入。各镇(乡)、街道,各单位要广泛宣传发动,扎实开展好活动。新闻媒体要做好宣传报道,及时跟踪报道本次活动,加强舆论监督,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号召人人参与,争做文明先锋,奉献国家、社会,以高度的社会温情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刘雪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