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屏县委宣传部“四举措”抓好文明创建验收工作
为进一步提升锦屏县精神文明建设水平,提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文明程度,改善社会风气和城乡面貌,树优良作风,打造优质服务,创优美环境,树优美形象,培养推选先进典型,促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锦屏县委宣传部“四举措”抓好文明创建验收工作。
一是下发文件,明确目标。2018年上半年,锦屏县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印发《锦屏县文明创建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锦文明委〔2018〕1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县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的通知》(锦文明委〔2018〕3号)文件,并附有相关的考评细则及创建工作的相关条件和要求,并把此次创建活动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做到让大家争创、齐创,努力创的良好效果。
二是严格考核,评估验收。为开展创建单位考核验收评估工作,由锦屏县文明办牵头组织锦屏县纪委监委、锦屏县委组织部、锦屏县教育科技局、锦屏县三创一满意办公室组成的两个考核小组,分别到申报县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进行考核验收,两个考核小组分别对2018年申报的17个县级文明单位,5个文明乡镇,50个文明村寨,5个文明校园进行指导和考评。考核组严格围绕听取申报创建单位2018年度文明创建工作的简要情况、根据考核细则实地查看、开展测评问卷调查、走访座谈、创建材料审核等方面进行实地查看,考核评分,评分结果由考核组和乡镇、村干部签字认可。
三是指出问题,整改提高。考核组在县级文明创建验收过程中,主要围绕实地查看、材料审核、问卷调查等方面进行,对考核单位在县级申报创建存在的问题进行指导,对能及时解决的问题督促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求按时限和要求整改。考核组现场要求整改卫生整治21余处,19个创建单位张贴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提出经济建设、组织建设、文化建设等方面建议意见68条,对文明创建申报材料逐一进行检查,对不完善漏项缺项指标现场指导,提升了文明单位创建的创建成果。四是会议评议,民主评议。根据测评体系标准的负面清单制度,文明办发函到锦屏县纪委监委、锦屏县安监局、锦屏县公安局、锦屏县信访局、锦屏县政法委、锦屏县计生局、锦屏县环保局等单位对申报县级文明单位有关情况进行了解,文明办组织文明委成员单位结合发函单位的反馈对2018年文明创建验收进行民主评议,经过评议有16家单位、4个乡镇、41个村寨、5所校园通过评议会,顺利通过文明单位验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