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仁市扎实推进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

2018-11-08 16:12  来源:兴仁市文明办

【专题】文明行动

  2018年以来,兴仁市以深化城乡文明创建为着力点,将履行社会责任作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创建的重要内容,放大文明示范效应。

  社会责任明晰化。2018年初,兴仁市印发了《兴仁市文明城市(单位)创建实施方案》,将文明单位、文明村镇履行社会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要求各创建单位在创建中履行经济责任、法律责任、道德责任、文化责任、生态责任、公益责任和学习责任,并对每一项责任的具体内容作了详细阐述。

  社会责任活动化。开展富有特色的活动,是履行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兴仁市各创建单位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学雷锋活动常态化”“城乡结对共建”“关爱社会我先行”等活动。在开展活动中,注重履行社会责任内外结合。对内通过开展道德讲堂、组建志愿服务队伍等,增强职工社会责任感;对外是将活动开展到社区、乡村、企业,特别是将结合单位职能开展的特色服务送下去。

  社会责任载体具体化。各参创单位依据社会责任的有关内容,在志愿服务、社会公益、文明城市创建、文化建设、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学习型机关建设等方面列出1—2项履行社会具体责任。具体责任设计结合自身职能,着力突出履行社会文明责任,并明确参加人员、主要内容、完成时限,兴仁市文明办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督查。

  社会责任成果共享化。在文明单位履行社会责任过程中,注重发挥文明单位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实现一个文明单位就是一面旗帜、一个文明行业就是一个文明先锋、一个文明村寨带动一大片的效果。2018年以来,实施文明交通劝导志愿服务、献血志愿服务、文明企业优先评定信用等级等社会项目,惠及企业、个人,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贡献。(李鑫波)

作者: 编辑:王珏
站长统计